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在全国多地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暗访暗查,《法治日报》记者随队在北京、河北一线采访发现,作为容纳大量行动不便患者、老年群体的特殊人员密集场所,本应牢固的安全防线却漏洞百出。在随机抽取的30余家医院中,违反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行为屡见不鲜,一系列触目惊心的隐患,将脆弱的病患群体置于险境中。
01
自制电梯公然堵路 楼梯间首层成仓库
“电梯怎么能设在这个位置?”
“平常往二楼搬货用的。”
“降下来看看。”
在河北省南宫市博爱医院,随着医院负责人按下按钮,一部自制货运电梯缓缓降下,严严实实挡住一楼楼梯口。
“如果发生危险,楼上的人怎么逃?”面对国家消防救援局工作人员的质问,该医院负责人沉默不语。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的规定,安全出口被完全占用、堵塞、封闭,该医院被暗访组工作人员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火情发生时,疏散通道是人员逃生的生命通道。暗访组在连日调查中注意到,多家医院的生命通道暗藏“致命陷阱”。
在北京房山仁德医院,其体检中心北侧楼梯一楼的底部被设置成仓库,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规定。
位于北京海淀的国都医院,同样将楼梯间首层底部设置成仓库,堆放了不少纸箱杂物。暗访组工作人员还在现场看到,该医院二层南北两侧窗户全部安装上了完全封死的铁栅栏,暗访组认为,这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旦发生火情,极有可能影响人员疏散。

图为北京国都医院二层北侧房间被铁栅栏封住
在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其九楼的手足外一科病房疏散走道内加设了多张床位;在石家庄市赵县中医院,其儿科病区疏散走道内也设置了多张病床,均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在南宫市人民医院南院区,多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该院一楼大厅的室内,不符合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规定。
02
消防控制室责任失守 消防设施管理存漏洞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消防控制室是医院的“中枢神经”,但在暗访中却频频“失守”。记者跟随暗访组走访发现,多家医疗机构存在消防控制室单人值守甚至无人值守的状态,且部分值班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怎么没人值班?”在北京海淀国卫医院,暗访组成员拉门进入该医院消防控制室,里面空无一人。

图为北京国卫医院消防控制室
“有,我值班。”一名院方工作人员紧跟而入。
“就你一个人值班?”“还有一个,他去上厕所了。”然而,暗访组成员等待许久,另一名值班人员迟迟未出现。
在南宫市妇幼保健医院,暗访组成员进入消防控制室,内部无人值守,几分钟后一名工作人员匆匆赶来,但他并没有职业资格证书。
此外,在北京房山今康中医医院、河北衡水济民医院等医院也存在消防控制室单人值班的情况;衡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石家庄市赵县中医院等医院消防控制室部分值班人员仅持有初级证书;在邢台市宁晋县安康医院,其职业资格持证人员实为医院行政人员,未实际参与消防控制室值班,亦不符合相关规定。
在走访中,暗访组还发现,部分医院的消防设施管理存在漏洞,甚至出现弄虚作假问题。在衡水市中医医院,暗访组工作人员注意到,该院消防设施维保单位于2026年5月20日出具的月度维护保养报告中显示所有消防设施均已检测,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中未见相关信息。暗访组认为,其涉嫌出具虚假报告,违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
部分医院的消防电源管理也存在隐患。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顶楼送风机房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损坏,暗访组工作人员表示,一旦主电失电时备电切不上,风机会无法开机,造成防排烟功能失效,人员疏散困难。

图为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顶楼送风机房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损坏
在北京市长安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消防控制室,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配电回路上竟设置了漏电保护器。暗访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10.1.4条的规定,该设施上不应设置漏电保护,如果跳闸,整栋建筑的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将面临瘫痪的风险。
03
违规使用易燃材料 动火作业无审批
“这是什么材质?泡沫的吧?平时这里是做什么用的?”“就是医生在这休息一下。”
在石家庄市辛集新支方医院,暗访组工作人员注意到,该院在南北两侧楼之间的二、三层诊室外,违规搭建了泡沫夹芯彩钢板房用于医生值班休息使用。据介绍,泡沫夹芯材料本身属于易燃可燃材质,如果发生火情,不但会快速燃烧产生大量有毒烟气,还会直接拖慢整栋楼人员的疏散速度。

图为石家庄市辛集新支方医院两楼之间的泡沫夹芯彩钢板房
且该医院仅设置了一部疏散楼梯,极易在楼梯口形成拥堵踩踏,造成难以挽回的伤亡后果。
经查,该医院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被暗访组专家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6月15日下午,暗访组工作人员来到邢台市宁晋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只见两名焊工正站在该医院东侧外墙二层进行管道动火作业。上方焊接管道时产生的火花四处溅落,下方纸箱杂物随意摆放。

图为宁晋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动火作业现场
暗访组注意到,动火作业现场未配置灭火器,也没有安排专人监护,未落实动火作业“六必须”要求。
“你们动火作业有审批吗?”“有的。”“动火票看一下。”“我们找找。”
暗访组等待许久,院方迟迟未能拿出。直到暗访组已赶到下一家医院排查,该院负责人才匆匆赶来,将动火票交由暗访组查看。
看到上面的批准日期是2026年5月31日,作业时间是6月1日至6月30日,暗访组工作人员哭笑不得:“你们一张票能管这么久吗?”
面对质问,该院负责人无言以对。
动火作业风险突出,是特殊作业里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国家消防救援局工作人员建议,有关单位应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现场监护制度,抓好高风险作业环节管控,从根源上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04
应急预案脱离实际 安全管理制度空转
近年来,一些医疗机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教训十分深刻。医疗机构是否针对无自主行动能力病患制定专门疏散预案亦是此次暗访的重点之一。
“你们有针对不能自理病人及危重病人的应急疏散预案吗?”在石家庄市中医院,面对暗访组的提问,该院一位负责人解释称:“我们没有危重病人。”
“你们不是有ICU吗?”暗访组专家问。“我们这都不危重。”该负责人说。
经查,该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没有针对不能自理病人及危重病人的转移、抢救的方案,缺乏可操作性,不符合《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中也明确,医疗机构要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
暗访组工作人员强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如果没有针对危重病人转移的方案,真到起火冒烟的时候,几秒钟的延误就有可能出大事。
连日来,暗访组排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求,岗位安全职责模糊不清,日常安全巡查、隐患自查自改等制度仅停留在纸面上,未真正落地执行,部分基层科室负责人不清楚自身应当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
据记者梳理,此次暗访的30余家医院中,包括北京市房山区妇幼保健医院、衡水市第六人民医院等在内的超过三分之一的受访医院,未健全并落实全院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岗位考核标准,未实施2025等年度对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未确保责任制的落实,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北京华亚医院、北京丰台医院等医院未依法督促承包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承包单位均未建立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相关应急预案等,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此次暗访暴露出的不仅是硬件设施的缺失,更是安全意识的缺位。对于躺在病床上的病患而言,这些被堵塞的通道、失管的设备、形同虚设的制度,无异于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国家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医疗机构对照现行安全规范,对老旧建筑疏散条件、防火分隔问题逐一排查整改,更换违规使用的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提升建筑本质安全水平;对缺失、瘫痪失效的消防设施按标准完成增设、维修,严格规范消防电源管理,定期开展测试维护,确保消防设施时刻完好有效;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健全日常巡查、隐患自查自改机制,推动安全责任落地,坚决杜绝制度流于纸面。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暗访组将向属地有关部门及时反馈,督促相关医院切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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